

方正县人民法院就座落在方正镇城北新区北四街与广场东路交叉道口西北侧。2004年在城北新区建办公及审判法庭为一体的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4000余平方米,其中大、中、小审判法庭共13个,大审判法庭1个231平方米,中审判法庭2个90.6平方米,小审判法庭10个,总面积为464平方米,以上审判法庭共计面积约786平方米,其余3214.5平方米为办公部分。方正县法院现有下设审判机构及职能部门(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审监庭、刑庭、监察室、法警队、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共计13个部门。另有四个基层法庭为会发法庭、镇郊法庭、宝兴法庭、大罗密法庭,建院六十余载以来,随着历史的变革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使法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监督庭、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审理和执行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并通过审判,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牡丹江中院管辖10个基层法院,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干警850人,其中牡丹江中院180人。两级法院平均每年办理案件2万件,其中中院办理2000件左右。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市(县级)1县15个区(局)4个林业局。辖区面积3.3万平公里,人口12.7万。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12月,名为伊春县法院。1979年9月易名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建成于2002年12月,面积10500平方米。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室、信访办、政治部(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处)、纪检组(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督办室、接待办与其合署办公)、研究室、行装处、法官学院、机关党委。

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九个职能部门,现有人员21名。1973年前,阿木尔林业地区各类案件均由“人民保卫部”进行预审、批捕、起诉和审判。1973年10月25日,“阿木尔区人民法庭”成立,1978年9月18日,阿木尔区人民法庭升格为阿木尔区人民法院,1981年8月24日,正式更名为“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多年来,在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及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法院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先后修订和完善了百余项工作制度。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始建于1981年。办公楼建于1981年,办公审判用房1657平方米。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现有人员43名。其中:法官27人,平均年龄49.3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2%;其他工作人员16人,平均年龄40.2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68.75%。年平均办案300余件。2008年被路局政法委评为全局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2009年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正规化管理活动先进集体。

铁力市建设大街

大庆市司法局坐落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6号。内设16个科室,干部职工67人。其中,局机关50人,公证处9人,法律援助中心8人。1个党组、2个基层党委、30个党支部,344名中共党员。直属监狱、劳教所、盛泰实业总公司3个处级单位,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两个科级单位,9个县区司法局,87个司法所。全市共有152个法律服务机构。其中,9个公证处,52个律师事务所,22家司法鉴定机构,10个法律援助中心,59个法律服务所。892个规范化调委会。全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共有人员1440人。其中,公务员队伍254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500人,法律服务工作者686人。

佳木斯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肩负着: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依法治市,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仲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等职责。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下设劳教、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3个直属单位,同时指导6个县(市)司法局、4个城区司法局的工作。局现行政班子8人,党委班子12人行政编制72人,管辖8个公证处,22个律师事务所,93个司法所,现有公证员19名,执业律师123名,司法助理员135名。

开发区通江路

鸡西市司法局坐落于鸡冠区和平北大街55号。内设10个处室,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77人。其中,局机关52人,公证处12人,法律援助中心4人。1个党委、1个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全局共有223名中共党员。直属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3个副处级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培训中心两个科级单位。全市共有132个法律服务机构。其中,6个公证处,12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援助中心,68个司法所,36个法律服务所。703个调委会。全系统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共有人员526人……

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基层司法所来完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称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职能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履行的各项职能是区县司法局职能在乡镇(街道)的延伸,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政法体系,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