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

迪庆州两级法院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德钦县人民法院,全州共计5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新时期“三个至上”的科学总结和新要求,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2009年底,全州法院系统有行政编制(不含工勤编)193人(实有169人)。

梁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现设置有内设机构12个,并在四个乡镇设有人民法庭(勐养、曩宋、芒东、大厂)。全院共有编制48名(其中中央行政编制4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现有人员40人,其中法官有16人。办公场所位于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0号,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0年,丘北县人民法院在职干警63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司法行政管理装备科等13个部门,下设双龙营、腻脚派出法庭一年来,丘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创建平安和谐丘北、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兰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9月9日。原来在老县城啦井镇,1985年搬迁到新县城金顶镇,2002年因服从县城的整体发展规划,再次搬迁,2007年2月迁入现在的办公大楼。现有中央政法行政编制52名,实有干警44人。其中,男干警29人,女干警15人;共产党员34人,共青团员4人,非党7人;具有干部身份的40人,工人身份的4人;在干部身份人员中,具有法官资格的22人(男法官16人,女法官6人),法官助理11人,书记员14人,法警4人,工人身份4人均为驾驶员兼法警。学历层次,研究生1人,本科36人,专科3人,中专2人,高中2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4人,50—40岁的9人,40—30岁的20人,30岁以下的11人;少数民族占全院人数的97.67%,其中白族31人,傈僳族5人,普米族6人,汉族1人,彝族1人。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彩云路南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负责局党委、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研究拟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调研、政务信息、文秘、统计、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宿舍、车辆、办公用品、装备的管理以及干部的保健、机关保密、保卫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

一、贯彻贯彻党发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狱、劳教所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玉溪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全市初中级公证员、律师的职称评聘,及市局所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楚雄市司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于1981年2月重新组建,1983年12月正式成立,担负着楚雄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矛盾调处、“148”协调指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法宣传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8个科室;下辖15个乡(镇)司法所、18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干警编制62人,现有在职干警6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54人,占总人数的90%,35岁以下的29人,占总人数50%,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