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溆浦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监察室、司法装备技术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法警大队、执行局、林业审判庭。下设8个人民法庭(均为副科级):龙潭人民法庭、低庄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桥江人民法庭、两丫坪人民法庭、麻阳水人民法庭、花桥人民法庭、水东人民法庭。溆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院干警团结拼搏,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法院,其中区级法院6个,县(市)级法院3个。全市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近1300人。长沙中院现有在编工作人员近三百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0人,硕士85人,博士8人,提前五年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研究生层次人才达到法官总数的15%的目标。市中院下设23个内设机构,其中审判执行部门14个: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知产涉外庭(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土地庭(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非审判执行部门9个: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研究室、审管办(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纪检组(监察室)、后勤服务处。

株洲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建县时成立,院址位于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内设政工室、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司法技术室、法警队、林业庭、行政庭等14个部门以及渌口法庭、白关法庭、三门法庭、淦田法庭、朱亭法庭5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工作人员68人,其中具备法官资格的有47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有50人。株洲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配合下,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公平正义理念、廉洁高效理念和社会和谐理念,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司法管理,深化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为渌湘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997年9月,随着株洲市区区划调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在原东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54人,审判员40人,正副科级干部34人,班子成员9人,其中法学硕士5人,本科学历的41人,有5人正在攻读法学硕士;高级法官7名,一级法官20名,二级至五级法官13名。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执行、立案、审监、法警、办公室、司法技术、政工、工会、纪检、监察、审管办等十五个庭、室、队。

石门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0年9月,在组建至今的59年里,经历了艰难的创建,曲折的前进,蓬勃的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阶段。法院现有人员编制102人,在编98人,其中审判员54人,助理审判员3人,书记员16人,司法警察15人,职工10人,具有法学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室、司法行政装备技术室、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简易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林业审判庭和法官协会,下辖蒙泉法庭、维新法庭、磨市法庭、太平法庭和壶瓶山法庭。

永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1日,现设内部机构19个:其中机关庭室局队15个,包括纪检组、政工室、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林业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巡回法庭、立案庭、审管办;基层法庭4个,包括马田墟法庭、金龟法庭、柏林法庭、鲤鱼塘法庭。现有干警98人,其中院领导9人。于2007年2月6日喜迁新址,成为郴州市两个最先搬迁新审判庭的基层法院之一,获得全盛全市审判庭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县唯一的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009年元月完成了马田墟和金龟两个法庭的彻底改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