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州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南部,其西部与越南接壤,有184公里的边境线。辖区面积2317.8平方公里,全县人口27万,壮族人口占95%以上。龙州在历史上是边陲重镇,是革命老区,邓小平领导创立的红八军的故乡。蔗糖业是全县的支柱产业。目前龙州县仍属国定贫困县。龙州县人民法院位于龙州县县城新街21号,在红八军军部旧址旁。院机关内设11个庭、室、队和2个基层人民法庭。其中院机关科室为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2个法庭分别是下冻法庭和金龙法庭。该院现有干警69人。其中:本科35人,大专26人,中专4人,高中4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7200余平方米(新的审判综合楼正在建设当中)。

南丹县位于广西西北面,面积3916平方公里,辖7镇6乡,居有壮、汉瑶、苗、毛南、水、仫佬等23个民族,总人口28万。作为老少边山地区的审判前沿阵地,南丹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均超过1500件,特别是下属的城关、车河、六寨三个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占全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80%以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域变迁。1951年11月,广西省人民法院钦州分院成立。1955年7月,钦州专区划归广东省管辖,法院改称为钦廉专区中级人民法院。1965年7月,重设钦州专区,划归广西管辖,并设立钦州专区中级人民法院。1970年钦州专区改称钦州地区。1973年9月,重建钦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10月,钦州地区撤地设市,正式更名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钦南区、钦北区以及灵山县、浦北县四个基层人民法院。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和便于当事人诉讼,突破传统行政区域的模式,对辖区内的人民法庭进行调整和撤并,撤销人民法庭15个,保留和新设置中心法庭10个。现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设9个审判(执行)业务庭和6个行政综合管理部门。

藤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9日,建院58年来,该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党的十七大以来,该院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原则,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法院规范化管理,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目前,藤县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以及潭东、金鸡、太平和濛江4个人民法庭共16个中层机构,全院在编干警105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4人,占98%,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9.6岁,是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的队伍。

大新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全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院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下设雷平、昌明、下雷3个人民法庭,1个交通巡回法庭。现有人员编制83人,实有在编人员67人,全院现有审判员29人,助理审判员16人,书记员15人,法警2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2人,占在编干警的62.68%。

天峨法院成立于1953年8月,建址天峨县六排镇老街25号,后改名为民族街129号,即现在的城东路129号;2010年4月,新的审判综合楼竣工后,迁至塘英开发区九区(峨里路聚龙大桥旁)。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天峨法院机构逐步健全,物质装备逐步改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内设机构和3个中心人民法庭,辖9个乡镇,94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全院编制人数58人,现有干警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