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阳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简阳县人民法院。简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68年1月因“军管”被撤销,1973年4月恢复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简阳撤县建市,简阳县人民法院更名为简阳市人民法院。截止2013年12月,简阳法院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管办、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法警大队等14个部门,下设平泉、禾丰、三星、养马、贾家、三岔、石板、新市、石桥、镇金、云龙11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在职干警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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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人民法院位于黑水县芦花镇南街,建筑面积2358平方米。辖区面积4356平方公里,人口5.8万。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40人,其中党员33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法警大队4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7个业务部门,下辖芦花、西尔、维古、知木林4个派出法庭。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00余件。黑水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现占地面积23.15亩,总建筑面积21418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6330平方米,有12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是一座集微机网络、集团电话、电子显示、电子门锁、广播系统和监控系统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办公大楼。达州中院内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庭)等9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机关党委办等8个行政部门。现有干警181名,其中研究生8人,本科生10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的62.4%。年均办理案件2300件,结案率达97.5%。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通川区、达县、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等7个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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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法院建院于1950年,始与政府同址办公,后数度移迁,先于徐氏祠,1967年被取消,代以军管组,1973年恢复,继至改建(北街)、后迁新南街,再移书院街(租用),现迁于址,历经沧桑,走过风雨60余年。现址办公楼启用于2005年10月,占地9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余平方米,整建建筑实行综合布线、网络管理,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该院内设机构21个,即: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科、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诉调对接中心以及视高、文宫、龙马、汪洋、付加、钟祥、龙正7个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