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1-29 14:02:18 手机端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现有18个内设机构,干警122人。该院大力开展“文化育检”,“人本化管理”、“三位一体”规范化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连续12年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最佳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 “全国先进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近3年先后有60余人次受到地市级以上的表彰和记功。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710-63*****[点击查看电话]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枣阳市人民路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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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最初为湖北省孝感专署检察署,成立于一九五O年。一九七八年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孝感分院重新组建,一九九三年四月经国务院批准,孝感撤地建市。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孝感市召开第一届人代会,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现辖有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大悟、孝昌等七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二OOO年七月,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划辖随州。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8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组宣处、教育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挂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开发区检察处、老干部工作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武汉市光谷大道2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4号。现设政治部(内设四个处;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三个处:侦查处、指导处、综合处)、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城堰路7号。谷城县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1978年11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中,现有法学硕士2人,大学本科119人,专科9人,涌现出了以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群荣为代表的一大批检察工作专家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节节攀升,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得全市人民的信任,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广场街21号。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宜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张湾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汉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丹江口市司法局

丹江口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11月,下设1个公证处、3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148法律咨询中心、17个司法所、12个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共设1室7科。全系统共有人员145人,其中局机关26人、工勤人员1人;公证处11人,其中有公证员资格5人;律师事务所45人,其中有律师资格35人;司法所22人,法律服务所40人。

茅箭区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沙洋县人民法院

沙洋县法院组建于1988年5月,1998年12月撤区设县后,改为沙洋县人民法院。院机关所在地位于沙洋城区北端,与县政府机关所在地相邻,距荆门城区53公里。全县辖13个镇,总人口62万,总面积2184平方公里。辖区有全国最大的综合性监狱——沙洋监狱管理局;有直穿南北的荆沙铁路、207国道、汉宜、荆潜、五洋、沙马等公路呈“井”字形连接各乡镇,东有汉江干流,南有百里长湖,中有西荆河,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目前,沙洋县法院现设15个庭、室、科、处、队和五里、后港、沈集、沙洋、拾桥5个派出法庭,现有院领导班子成员8人,配有行政编制67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58人,另有工勤事业编制6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中共党员61名。院机关占地9804.1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500余平方米。

罗田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义水北路西105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经历了创建、发展、挫折、恢复、全面完善和发展五个阶段52年的风雨沧桑,已建立和完善12个机关内设庭室和13个人民法庭,在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88人。拥有审判、办公、生活设施16000余平方米,机关内设单位和人民法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代办公设施。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荆州市现辖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八个县(市)区,人口650万,其中荆州市区人口110万。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设有八个基层法院和江北监狱直属法庭,两级法院年收案数18000余件。中院年收案数1300余件,在职干部182人,其中法官129人。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950年2月,成立鄂城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同年10月成立鄂城县人民法庭,县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在土地改革完成后撤销。1951年11月10日,成立鄂城县人民法院。文化大革命期间,鄂城县人民法院被军管。1972年11月10日,恢复鄂城县人民法院。1979年11月,成立鄂城市人民法院。1984年4月,成立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鄂城区人民法院与黄州区人民法院。1987年5月1日,黄州区划归黄冈地区,黄州区人民法院改属黄冈县领导。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发展,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成长壮大,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鉴定处、赔偿办公室、法警支队等共16个机构,机关现有在职正式干警101人,并下辖鄂城、华容、梁子湖区三个区人民法院。

蕲春县人民法院

蕲春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1950年4月设立至今。蕲春县人民法院位于医圣李时珍的故里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共18个,行政编制126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干警127人,工勤人员18人。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刑事审判庭(含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执行庭,内设办公室、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直属机构包括:漕河人民法庭、蕲州人民法庭、张榜人民法庭、青石人民法庭、刘河人民法庭、横车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