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11-29 14:13:09 手机端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简介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78年12月,内设14个科室,现有干警8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班子成员6人,党员76人,研究生学历12人,本科学历57人,法学学士17人。 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高标定位,零点起步”,本着“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形象树检”的原则,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把人才作为发展之基,通过招录、吸引等渠道,先后从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引进一批法律专业和计算机专业人才,填补了法律专业人才“零”的空白。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
电话:027-865*****[点击查看电话]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武青三干道三弓路特1号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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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检查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邮编
邮编: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检察院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1978年11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中,现有法学硕士2人,大学本科119人,专科9人,涌现出了以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群荣为代表的一大批检察工作专家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节节攀升,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得全市人民的信任,为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武汉市光谷大道2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4号。现设政治部(内设四个处;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三个处:侦查处、指导处、综合处)、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最初为湖北省孝感专署检察署,成立于一九五O年。一九七八年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孝感分院重新组建,一九九三年四月经国务院批准,孝感撤地建市。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孝感市召开第一届人代会,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现辖有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大悟、孝昌等七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二OOO年七月,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划辖随州。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8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组宣处、教育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挂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开发区检察处、老干部工作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

襄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由原湖北省襄北、襄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合并,于2003年12月在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襄北监狱机关所在地成立,为处级机构,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由襄樊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依法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省院初步定编33人,现有检察人员29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员7人,助检员5人。2005年6月成立院党组。2005年3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2007年1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先进集体。2008年4月,从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襄北监狱机关所在地整体搬迁到襄樊市高新区樊宛路新建办公楼办公。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8年7月1日,辖区版图面积5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12万人。现有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4名,内设机构10个。经过几届领导班子同全体干警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班子及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本建设等诸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党团员所占比例达100%,其中党员占91.3%;文化程度提前达标,大专以上学历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18人,大专4人;先后有200余人次获得省、市、区各级奖励,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进取精神强的检察队伍。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司法局
茅箭区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宜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鄂州市司法局

(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审批及分配。

汉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张湾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丹江口市司法局

丹江口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11月,下设1个公证处、3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148法律咨询中心、17个司法所、12个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共设1室7科。全系统共有人员145人,其中局机关26人、工勤人员1人;公证处11人,其中有公证员资格5人;律师事务所45人,其中有律师资格35人;司法所22人,法律服务所40人。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附近的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位于湖北省利川市胜利大道2号,全院共有143人,其中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18人,聘用人员25人,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本科学历86人。院机关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裁决庭、执行实施庭)、少年审判庭、涉军案件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科、司法鉴定科。派出中心法庭8个,分别是:毛坝法庭、团堡法庭、柏杨法庭、忠路法庭、文斗法庭、谋道法庭、汪营法庭、建南法庭。

宣恩县人民法院

宣恩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原名“宣恩县司法科”。1953年8月正式成立“宣恩县人民法院”。1968年2月——1973年2月实行军事管制,由军管小组履行法院职责。1973年3月撤消军管,恢复宣恩县人民法院并沿袭至今。现设置政治处、办公室、审管办、监察室、司行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加挂执行庭牌子)、审监庭、法警大队等13个内设机构,派出沙道、李家河、长潭河、晓关、椒园五个中心法庭。全院在职干警63人。其中:审判员32人,书记员23人、法警7人、其它工作人员1人。领导班子成员8人,即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执行局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党组成员1人。中层在职干警18人、副职2人。全院退休干警27人。

掇刀区人民法院

掇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1年11月,位于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现有政法编制33个,事业警察编制4个,实有在编干警28人,聘用人员16人(其中法警4名,陪审员4名,驾驶员8名)。新启用的审判大楼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内设庭室11个,在城东、城南各设1个派出法庭,辖区总人口23万。现有公务车辆10辆,电脑(打印)设备9台套、摄像机1台。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实现了队伍素质由低到高、综合实力由弱到强等系列变化,开创了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竹溪县人民法院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竹溪县人民政府始建司法科,代行法院的职权。1950年4月,竹溪县设立人民法庭和3个分庭。1953年10月,竹溪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开始逐步派出基层法庭和设立巡回法庭。1968年1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使法院工作全部瘫痪,军管小组取代了法院的全部职能。1972年底,撤销军管,恢复法院,重建内设机构,恢复部分人民法庭。2002年机构改革近按7%减编制6个,下设15个人民法庭,经2000年和2002年两次合并合署为7个中心法庭。至2012年,院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和7个中心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95人,实有干部81人,领导班子成员11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

沙市区人民法院

沙市区法院成立于1995年1月,前身为原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位于碧波路13号,是荆州市主城区所在地基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3500余件,平均结案率为93%,为沙市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院有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20人,现在编干警共106人(其中行政人员91人,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全院下设25个内设机构,包含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局、岑河法庭、观音垱法庭、法警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科、司法行政科、工会、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档案馆等职能部门。

房县人民法院

房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9月,内设机构14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9个,辖20个乡、镇、场,辖区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是全省管辖面积最大的基层人民法院。该院曾被省高院授予“2005年度全省先进人民法院”、“2006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有关部门评为盛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房县法院始终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紧抓“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开展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