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积极搞好司法行政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维护安定团结,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服务; 2、负责公证处的组织和业务建设; 3、管理指导律师工作,负责律师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建设; 4、管理全市普法教育、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和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5、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6、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人大楼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南路3号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局机关主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书、统计、档案、信访、保密、通讯和接待等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道工作。

丰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是县政府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下辖14个基层司法所;局机关下设7个职能科(股)室: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股、基层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全局配备司法行政编制77名,目前在编公务员54人,其中司法所24名。同时,对依法设立的18个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实行监督管理,其中3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2名;1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注册法律服务者59名。

江苏省淮安市西宁路39号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石湖东路,于2001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办公大楼和审判庭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少年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内设机构13个,1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木渎、甪直、开发区、度假区4个人民法庭。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切实把握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工作主线,始终秉持“秉正崇法、笃实求真、专精勤思、廉明奉公”的吴中法院精神,机制创新与务实高效有效衔接、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诉前调解、立案信访、企业破产审理等工作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人民陪审工作获全国推广,2008年获评全国优秀法院,2007、2010年度两次荣记集体一等功,2012年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江苏省法院系统由三级法院组成:包括1个高级人民法院,13个中级人民法院和113个基层人民法院,在编人员17000余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人员600余名,下设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涉诉信访工作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宣传处、技术处、司法鉴定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总队、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改革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省法官培训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三十一个部门。

1950年3月,常熟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改组为常熟县人民法院,1983年1月,常熟撤县建市,成立常熟市人民法院,建院至今已有62年历史,历经13任院长。常熟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一庭、行政审判二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审判业务部门,以及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等综合部门,下辖虞山、兴垄支塘、海虞、尚湖、辛庄、梅李、开发区八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284人,其中审判人员125名,书记员71名(包括速录员)。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法学本科116人,法律硕士52人,高素质人才在干警中的比率不断提升。

洪泽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7月,地处县城新城区县行政中心东侧。现有审判办公用房8000平方米,所辖面积1394平方公里,人口38.5万。该院现有人员113人,在编干警8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0人,年审、执各类案件近2500件。设有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装备科、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东双沟人民法庭、书记员办公室等15个部门。

大丰法院始建于1942年,前期为台北县司法科,1949年7月更名成立台北县人民法院,1951年8月更名为大丰县人民法院,1996年8月更名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职干警150人,在职人员中,具有法官职称的89人,研究生15人,法律硕士10人,本科生93人。院机关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并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等综合部门,下辖刘庄、三龙、南阳、西团、大丰港、开发区六个人民法庭。

阜宁县人民法院坐落在具有悠久历史的阜宁县阜城镇内,辖区人口约103.5万,该院内设有12个职能部门和4个基层法庭。分别为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基层法庭:城北人民法庭(辖区乡镇:阜城、三灶、郭墅、新沟、芦蒲、羊寨、北沙)、施庄人民法庭(辖区乡镇:施庄、吴滩、合利、沟墩、陈良)、硕集人民法庭(辖区乡镇:硕集、东沟、陈集、板湖)、益林人民法庭(辖区乡镇:益林、杨集、罗桥、古河、公兴)。该院现有干警124人,其中党员98人,具有法律大专学历的71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24人,其他本科学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