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02 03:19:20 手机端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和宣传、信息工作。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96-25*****[点击查看电话]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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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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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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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抚州市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铜鼓县司法局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南昌县司法局

南昌县司法局隶属于南昌县人民政府,为本县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于1981年,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澄碧湖湖畔. 多年来,南昌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历任局班子及全体同仁的共同耕耘和励精图治,队伍不断壮大,现拥有乡、镇(开发区、场)司法所18个,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国资所2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即行政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县法宣办)、基层工作股、政工监察股、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股。随着队伍壮大,装备也日益精良。“二所一庭”建设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行政级别,工作用车配备和办公用楼建设遂步到位使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观。

修水县司法局

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

九江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 ?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泰和县人民法院

泰和县人民法院位于泰和县文田经济开发区,辖区面积266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53万。现有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刑事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等12个内设机构,有沙村人民法庭、禾市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干警总人数68人,其中法官44人,其他工作人员24人,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42人。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坚持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泰和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安福县人民法院

1950年3月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成立,县长魏孟川兼任院长,另配备专职副院长持日常工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安福法院现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司法技术室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全院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63人,本科以上学历51人。

信丰县人民法院

1950年8月,信丰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嘉定镇人民街西巷深井东南侧,1951年迁至解放路。1960年起,因历史原因信丰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合并、撤销。1972年恢复成立,办公地点设在人民街西巷深井北侧,1984年迁至县城北隅大圣寺塔南侧,1996年8月迁至嘉定镇阳明北路256号。信丰县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0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下设正平、大桥、铁石口、大阿安西、大塘埠6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三个至上”,坚持司法为民,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全南县人民法院

1949年12月15日建立了虔南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0年7月15日改建为虔南县人民法院,1955年至1964年先后在乌桕坝、南迳、陂头、大吉山等地建立了人民法庭。全南县人民法院现座落于全南县含江路12号,辖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执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等14个内设机构,有陂头、南迳等2个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全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努力做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和基础建设四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玉山县人民法院

玉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内设机关庭局科室队15个,下设冰溪、鸡头山、王宅、双明、童坊、六都、仙岩七个基层人民法庭,辖16个乡镇,2011年审结各类案件2800余件。现有在职干警83人。玉山县法院现办公地址位于冰溪镇解放东路25号,新审判综合大楼现正在筹建中。近年来,玉山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南昌县人民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位于英雄城南昌的南大门——南昌县县城莲塘镇的镇中心。南昌县法院内设机构20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刑事庭、执行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法警大队、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塘、银三角、三江、武阳、塘南、蒋巷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107名,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的95%。1996年竣工的审判综合大楼共8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有大、中、小审判法庭共6个。2005年又新建一栋面积320平方米的具有一流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两层楼立案大厅。近年来,我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进行司法改革,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08年度我院工作五个单项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九个单项工作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一举跨入全市法院先进法院行列。

江西省永丰县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江西省九江市南湖支路一弄6号。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市检察院坐落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84号。其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上饶分院。成立于1953年1月,1967年1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1968年1月实行军管。1975年起,上饶地区的检察权由上饶地区公安处行使。1979年3月恢复重建。2000年10月18日,上饶撤地设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上饶分院撤销,成立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法警处(司法警察支队)、反贪污贿赂局。另设纪检组,为市纪检委派驻机构,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检察干部培训中心。市院下辖12个县(市区)检察院和1个珠湖地区检察院(省检察院派出驻劳改场所检察院,代管).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市区东端距城中心5公里的政府所在地梅园新区。院机关现地址为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办公大楼占地面积七百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四千余平方米。截止2009年10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全院共有干警73名,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检委会委员5人(不含正副检察长),检察员38人,助检员8人,书记员5人,法警6人,职工6人,无法律职务2人。学历情况是:研究生10人,占13.7%,本科41人,占65.75%,大专15人,占20.55%。民族构成比:汉族72人,壮族1人。性别构成比:男58人,女14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为省辖市级院,下辖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余江县人民检察院三个基层检察院。院机关前身为鹰潭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3月。1983年7月,随鹰潭市升格为省辖市,组建了省辖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宜春市宜春大道(宜春市运管局汽车总站中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1951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决定成立江西省人民检察署。1955年1月1日,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改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并启用新印鉴,“检察委员会议”改为“检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的内部机构由原来的1室3科扩大为1室6处,即办公室、一般监督处、侦查处、侦查监督处、审判监督处、监所劳改监督处、人事处。“文革”期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被取消。 1979年1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省检察院内设一处(刑事检察处)、二处(法纪检察处)、三处(监所检察处)、四处(经济检察处)、人事处、研究室及办公室(下辖秘书科、信访科、行政科和基建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21个,事业单位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