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05 16:21:25 手机端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机构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区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安置帮教指导处)、法律援助指导处、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处、法制处。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5878 8388 &#*****[点击查看电话]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邮编
邮编: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亭林司法所

亭林司法所自2005年7月成立,是金山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位于金山区的东北角,辖区面积为79.0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7.2万,外来人口约4.9万,辖15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司法所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人,办公用房200m2,办公及交通设施齐备。2005年以来,亭林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亭林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位于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黄浦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区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街道、镇和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四、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律师事务所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街道、镇法律服务所;管理本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青浦区司法局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上海卢湾司法局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上海市卢湾区司法局

卢湾区司法局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律师代表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管理其他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监察室、基层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矫正工作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府实事项目“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虹口法院新审判大楼建筑群位于北宝兴路东侧,俞泾浦防汛墙南岸,上海市市政公司驻地以北,该址原是上海照相器材厂厂区,占地7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58平方米,使用面积12291平方米。目前,整个法院共设35间法庭,其中大法庭3间(130-180平方米),中法庭7间(60平方米),小法庭25间(24-30平方米);有执行室10间(12平方米)。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将受理案由扩大到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房产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使受害人及时获得民事赔偿。二是做到人民调解全程介入诉讼。健全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制度,立案前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缓解审判压力。

上海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商合同、海事侵权、特别程序和海事执行共4大类60多种案件,从近年来的收案情况来看,排在前几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海上、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舶碰撞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此外还有租船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船舶污染海域损害赔偿纠纷集装箱租赁使用纠纷等案件。

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1952年9月23日建立,刚组建时只有干警25人,设刑庭、民庭,受理案件百余件。截至2013年11月,共有干警261人,其中法官152人,书记员77人,司法警察和审判辅助人员3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106人。另有非在编的辅助文员和警务助理5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6人。组织机构从最初的2个发展到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执行庭、研究室、审监庭、监察室、诉调对接中心、法警大队共16个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纠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指导长宁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承办应由长宁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是全市最高一级审判机关,设有刑事、民事、民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审判庭,以及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立案庭、执行局等。此外还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培训处、研究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室、法警总队、法制宣传处等综合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附近的检察院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60号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7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711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06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附近的公安局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虹口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

杨浦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进入了一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同国际著名大城市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一样,上海社会治安也面临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上海警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主线,着力提高打击犯罪、应急反应和治安防控三个能力,切实保障上海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为了充分发挥警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上海警方的机构设置坚持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业务范围设置的部门有,指挥部、政治部、后保部、监察室、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消防局、法制办、监管处、科技处、信安处、轨道分局、公交分局、化工区分局、机场分局、宝江分局、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28个直属机构。按照行政区划,设置了18个公安分局、1个县公安局,下设372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