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工作。 3、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 4、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文广大夏4楼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法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中国亳州市利辛县司法局

合肥市司法局是合肥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章、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的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负责全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法治合肥创建工作。 (五)负责公证、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黟县司法局座落在黟县城中马道路,成立于1980年,是黟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县局设局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2名。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县法律援助中心)、三个办事机构(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12348”指挥协调中心);8个基层司法所(碧阳司法所、渔亭司法所、西递司法所、宏村司法所、洪星司法所、美溪司法所、柯村司法所、宏潭司法所)和三个法律服务机构(即:黟县公证处、黟县碧阳法律服务所、黄山保权律师事务所)。

肥东县人民法院位于史称“包公故里,吴楚要冲”的安徽省肥东县。辖区面积2216平方公里,人口110.3万,辖18个乡镇,2个经济开发区。现有正式干警109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人员72人,本科以上学历7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5人,获学士学位31人)。设11个业务部门,6个后勤保障部门。办公用房面积2400余平方。肥东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5月的肥东县司法科,随着人民政权在江淮大地的日益巩固,肥东县人民法院于1951年春宣告成立,自此,伴随着伟大祖国的前进大潮,肥东县人民法院栉风沐雨奋勇前行,经受了考验,经历了喜悦,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进步,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

2006年6月,随着芜湖市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三山区人民法院在两个乡镇合并成立的新区热土上应运而生。六年多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年轻的三山法院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盯“一年打基储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奋斗目标,扑下身子抓队伍,精益求精抓审判,一心一意谋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成为区级法院中令人称赞的“后起之秀”。三山区人民法院坐落于龙湖大道与三山路交叉口。院内设有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监、执行、研究室和响水涧法庭等9个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法警队等4个综合部门共13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34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25人、硕士4人、3人硕士在读。共有19人具有法官资格。

望江法院始建于1950年7月。半个多世纪以来,伴随着共和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一代又一代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怀着对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优质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6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8年荣记省高院集体一等功。2010年再次荣获“全省国优秀法院”称号。新建成的现代化审判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这座庄严神圣的法律殿堂,已成为古雷池大地上的一道亮丽风景。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原濉溪市人民法院演变而来。1960年建立濉溪市,同年10月,成立濉溪市人民法院。1973年随着城市的更名,成立淮北市人民法院。1978年5月,成立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下辖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四个基层法院,15个人民法庭,依法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全院共有在职干警118人,其中法官65人,占55.1%;本科以上学历109人,占全体干警的92.4%,法律(学)硕士学位39人,占33.1%;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纪检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宣传处、司法鉴定管理中心、法警支队等职能部门。

来安县人民法院位于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路北侧,辖区面积1490平方公里,人口50万,下辖12个乡镇。法院核定编制数为83人,现有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19人,设刑、民一、民二、行政、执行、立案、审监等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职能机构12个,以及新安、半塔、水口三个人民法庭。法院审判法庭暨技术用房于2011年9月正式入驻,建设用地东西宽110米,南北长为120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96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九层,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为10276平方米。其中审判区2615平方米、执行立案区1126平方米,技术用房面积4529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2006平方米。设大法庭1个,中法庭2个,小法庭9个,调解室4个及相关配套设施。法院大楼的设计以满足审判业务使用功能的要求,具有适度超前、庄重大方、功能齐全、精致适用的特点。

长丰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6月1日成立。现办公地点位于水湖镇长寿路西段,审判综合楼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1996年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其中大、中、小审判庭6个。2006年5月,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的县南部中心审判法庭及双墩人民法庭建成投入使用。2007年12月,我院在南部中心审判法庭设立执行局南部执行组。目前,长丰县人民法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3个基层法庭,实有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8人。辖区共15个乡镇及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1922平方公里、人口78万。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随之成立。 池州全市两级检察院现有专项政法编制263名,现有干警263人,党员干警占88%(池州市人民检察院69人,贵池56人,东至54人、石台36人青阳46人)。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心城区----屯溪区,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下辖七个区、县院,全市在编干警310人,大专、本科学历260人,硕士研究生11人。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十五个部门,现有干警72人。

1986年5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回迁原址芜湖市北京路46号新建的机关办公大楼。1988年8月,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划归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池州地区分院领导。1990年7月,随行政区划调整,设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裕溪口、四褐山、郊区3区检察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芜湖、繁昌、南陵3县检察院和新芜、镜湖、马塘、鸠江4区检察院。 至2002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科、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渎职侵权检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行政装备处、警务处(法警支队)、监察室(中共芜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合署)。8月,成立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坐落在新城区人民路中段,下辖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及濉溪县院,共有干警289人,其中市院内有21个处室,共103人。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1978年9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巢湖分院(简称巢湖分院)恢复重建,下辖庐江、无为、含山、和县、巢湖市5个县级检察院,代管省检察院派出院——白湖检察院。位于巢湖中路393号。2000年5月,巢湖撤地设市,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巢湖分院更名为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原县级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居巢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4月,巢湖市检察院根据编制要求,设立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原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原法纪处)、侦查监督处(原批捕处)、公诉处(原起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职务犯罪预防处(新增机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处(新增机构)、行政装备处。同年,县、区及白湖院也进行了定编定岗,相继完成了机构改革。2005年,白湖院交回省院直管。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六安市城东开发区。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下辖7各县、区院以及叶集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