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07 15:14:57 手机端
邵阳市司法局机构简介
邵阳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有:管理劳动教养,普法依法治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和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负责全市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等。现辖监所单位(市劳教所、副处机构,邵阳监狱自2006年8月起已收归省管)一个,有局直律师事务所8个,公证处2个,法律援助中心一个。全市共有12个县市区司法局,21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37个律师事务所,11个公证处,7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5家司法鉴定机构。
邵阳市司法局电话号码
电话:0739-53*****[点击查看电话]
邵阳市司法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资江南路3号
邵阳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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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司法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邵阳市司法局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邵阳市司法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邵阳市司法局邮编
邮编: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邵阳市司法局附近的司法局
永定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于1981年1月25日组建。现有8个职能股室,工作人员15名。局机关办公地址在市区教场路63号。 区司法局现下设有27个基层司法所和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永定、大桥、中新、子午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68人,另有执业律师9人,注册法律工作者32人。

南县司法局

(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及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乡镇及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室的业务工作。 (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当好南县经济建设的法律顾问,切实为人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 (五)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学会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工作。 (六)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进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工作。

张家界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长沙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起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直属监狱、劳动教养单位。 (四)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市场,组织辖区内国家司法考试。 (六)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岳阳楼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永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邵阳市司法局附近的法院
株洲县人民法院

株洲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建县时成立,院址位于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内设政工室、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司法技术室、法警队、林业庭、行政庭等14个部门以及渌口法庭、白关法庭、三门法庭、淦田法庭、朱亭法庭5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工作人员68人,其中具备法官资格的有47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有50人。株洲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配合下,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公平正义理念、廉洁高效理念和社会和谐理念,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司法管理,深化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为渌湘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永兴县人民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1日,现设内部机构19个:其中机关庭室局队15个,包括纪检组、政工室、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林业庭、审监庭、法警大队、巡回法庭、立案庭、审管办;基层法庭4个,包括马田墟法庭、金龟法庭、柏林法庭、鲤鱼塘法庭。现有干警98人,其中院领导9人。于2007年2月6日喜迁新址,成为郴州市两个最先搬迁新审判庭的基层法院之一,获得全盛全市审判庭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县唯一的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009年元月完成了马田墟和金龟两个法庭的彻底改建工程。

石门县人民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0年9月,在组建至今的59年里,经历了艰难的创建,曲折的前进,蓬勃的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阶段。法院现有人员编制102人,在编98人,其中审判员54人,助理审判员3人,书记员16人,司法警察15人,职工10人,具有法学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室、司法行政装备技术室、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简易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林业审判庭和法官协会,下辖蒙泉法庭、维新法庭、磨市法庭、太平法庭和壶瓶山法庭。

溆浦县人民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监察室、司法装备技术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法警大队、执行局、林业审判庭。下设8个人民法庭(均为副科级):龙潭人民法庭、低庄人民法庭、江口人民法庭、桥江人民法庭、两丫坪人民法庭、麻阳水人民法庭、花桥人民法庭、水东人民法庭。溆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院干警团结拼搏,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1997年9月,随着株洲市区区划调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在原东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54人,审判员40人,正副科级干部34人,班子成员9人,其中法学硕士5人,本科学历的41人,有5人正在攻读法学硕士;高级法官7名,一级法官20名,二级至五级法官13名。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执行、立案、审监、法警、办公室、司法技术、政工、工会、纪检、监察、审管办等十五个庭、室、队。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法院,其中区级法院6个,县(市)级法院3个。全市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近1300人。长沙中院现有在编工作人员近三百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0人,硕士85人,博士8人,提前五年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研究生层次人才达到法官总数的15%的目标。市中院下设23个内设机构,其中审判执行部门14个: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知产涉外庭(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土地庭(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非审判执行部门9个: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研究室、审管办(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纪检组(监察室)、后勤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