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七个基层法院和33个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朝阳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建设呈现强劲发展态势,多项经济发展指标增幅连续多年列全省前列。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围绕确保“公正与效率”,狠抓审判职能作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三项任务,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改革创新,为构建和谐、平安朝阳,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为推进司法和谐,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综合调解率逐年上升,2009年达到70%以上。

凌源市人民法院地处辽宁西部山区,辖区面积3278平方公里,管辖30个乡镇街,人口约65万人。现实有政法干警101人,内设机构15个,派驻法庭7个,年均发案量5000件左右。近年来,凌源市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前进方向,秉承以党的领导和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法院先后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尤其是2012年以来,凌源法院以刘国福为院长的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能动司法,采取提前介入的方法,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地处葫芦岛市老城区,辖区人口64万,区内大中企业林立,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现有干警115人,其中法官84名,现有办公面积4562平方米,新址已建成审判楼和即将建成的审判综合楼面积16000余平方米。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执行)管理办公室等19个职能部门,其中包括5个派出法庭(平均建筑面积680平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类法庭标准)。年均受理各类案件6000余件,年均结案率达到9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3.5%。多年来,该院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秉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宗旨,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以公正审判为中心,以审判改革、队伍建设、涉法信访、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为辖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全面发展。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坐落于鞍山市解放东路路265号。铁东区人民法院于1955年5月正式成立,至今已有54年的历史。期间,几经搬迁,一直无独立的办公用房。2006年11月10日,现在的办公场所一栋7000平方米,集智能化、科学化、人文化于一体的新办公大楼正式投入使用。铁东区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和办公室等16个职能部门。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铁东区人民法院担负着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铁东区法院通过开展刑事案件审判、民商事案件审判、行政案件审判等工作,全面行使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铁东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建设、发展,以及鞍钢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前身为“旅大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3年7月15日,院址为五四广场6号。1955年迁址解放广场1号。1981年改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1994年底迁址白山路16号。1999年4月迁入现址。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调研室和法警大队共14个工作部门,全院政法编制人员131人。

绥中法院成立于1948年,于2007年底迁入新建的办公大楼,办公楼高11层,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有大小6个审判庭,办公室80余间,做到了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分离。在主楼后建有二层副楼,通过走廊与主楼相连,一层是档案库,全院建院以来的4万余册卷宗材料均保存于此,已迈入了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行列;二层是机关食堂,供应全院职工中午就餐及招待外来宾客。下设五个民事派出法庭,除沙河法庭在机关大楼内办公外,前所、前卫、高台、明水四个法庭全部新建了二层或三层办公楼,环境优良,设施齐全,全部达到了规范化法庭的标准,在处理地方纠纷、维护当地的治安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绥中法院现有干警109人,下设20个庭室队,其中综合部门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