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6年7月,原名为濮阳市市区人民法院,2003年更为现名。内设机构11个和政治处、监察室及三个派出法庭。现有编制119名,其中政法编87名,事业编32名。现有正式干警108人,占用行政编人员79人,事业编人员29人。管辖华龙区及高新区和油田总部绝大部分一审案件,辖区有5乡12办,辖区人口60余万人。华龙区人民法院2009年共收各类案件5077件,审、执结5105件,2010年,区法院收案5116件,审、执结5233件,2011年截至8月10号共收各类案件4526件,审、执结2714件。

杞县地处豫东平原,总面积1218平方公里,人口107万,辖21个乡、镇,500多个行政村,在周朝时古称“杞国”,距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杞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杞县人民司法科,成立于1949年11月,1950年改称杞县人民法院。1967年7月25日,“文革”期间实行军管,法院被撤销,1970年恢复杞县人民法院至今。目前,现有干警141人,下设24个庭、室、科、队,其中有六个派出基层人民法庭,分别为五里河法庭、付集法庭、于镇法庭、高阳法庭、平城法庭、杭园法庭。

太康县人民法院1952年建院,辖区人口137万人,面积1761平方千米,现有干警168人,15个内设机构,11个基层法庭。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淇河之滨泗河桥东,与风景秀美的淇河太极图风景区遥遥相望。法院成立于1974年,现有在编干警66人,其中本科学历49人、研究生学历11人,占总人数的91%。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后勤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金融审判庭16个庭处室及鹿楼法庭、汤河法庭两个派出法庭。

唐河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49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置的司法科;1951年1月更名为唐河县人民法院;1958年合并于“中共唐河县政法公安部审判科”;1961年恢复唐河县人民法院;1967年撤销法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唐河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小组”接管。1972年8月恢复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8个,中心法庭7个。辖区唐河县,位于豫西南河南油田腹地,豫、鄂、两省交界,南阳盆地东南边缘,总面积2512平方公里,130多万人口,203万亩耕地,共12镇7乡两个办事处510个行政村。东邻桐柏、泌阳,西接新野、南阳,北与社旗毗连,南同湖北枣阳接壤,东西长74.3公里,南北宽63公里,东部、东南部、东北部为丘陵地,西部、中部为唐河冲积平原。县城西距南阳市54公里,东北距省会郑州市273公里。

上蔡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恢复重建,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现有内设机构14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14个机构;派出人民法庭7个:蔡都人民法庭、芦岗人民法庭、西洪人民法庭、朱里人民法庭、塔桥人民法庭、蔡沟人民法庭、洙湖人民法庭。全院编制138人,实际在职在岗工作人员125人,平均年龄36.95岁。研究生学历3人,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1人;法学本科学历105人,占84%;大专以上学历,占95.2%。当前,随着上蔡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上蔡县人民法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投资1500余万元的审判、办公大楼已于2010年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