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院址开始设于扇子巷46号,几经搬迁,1977年迁至知足路办公,1986年迁至惠民路1-1号,2005年迁至现址紫花支路6号。目前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十二个部门。新审判大楼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拥有16个具有庭审记录、数据共享、网上直播、法律查询、文书生成、外围控制等多种现代化功能的数字审判法庭,建立了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联网会议视屏系统,实行数字、语言(电话)、图象、监控、电子签章、电子阅览等为一体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为审判管理现代化、审判工作高效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海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958年11月因行政区域划并被撤消,1961年10月恢复。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协、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海盐”、“平安海盐”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海盐经济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镇海区位于宁波市东侧,甬江入海口处,素有“浙东门户”、“海天雄镇”之称。镇海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985年10月,镇海县撤县改区,以甬江为界划为镇海、滨海(即现北仑区)两区,原镇海县人民法院随之分为镇海区人民法院和滨海区人民法院。镇海区人民法院现下设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未成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5个内设机构,下辖骆驼人民法庭。现有审判办公大楼于2002年建成,建筑面积9280平方米,2010年又建成了附楼,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主要用于民商事审判、立案、执行等。

松阳县地处浙西南山区,丽水腹地,县域面积1406平方公里,辖5镇15乡,401个行政村,总人口23.69万。县法院系1982年与遂昌法院拆分而设立,2003年8月由该县人民大街旧址乔迁至新址西屏镇长松路1号办公。现办公审判综合大楼占地约15.71亩,由办公楼、审判楼两部分建筑构成,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3个。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等机构,下辖派出法庭有古市人民法庭。截止2009年12月止,全院正式在编人员7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审判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73.68%。自2007年始,每年审结、执结各类案件2000件左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7月,1985年迁入望江门外海潮路66号;2005年迁入新审判办公大楼,位于新塘路68号。现有15个内设机构、2个人民法庭,另设有纪检组和监察室。截至2010年8月,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05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4人,占全院干警人数总和的89.5%。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7年,现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纪检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5个机构,辖一个人民法庭状元人民法庭),另外还设有下属事业单位审判事务管理中心。现有编制144人,实有在编人员135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事业编制44人,具有审判职称58人;研究生学历6人,大学本科学历124人,其中取得硕士学位15人,大专及以下5人.案件管辖区域:蒲州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海城街道、星海街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市工业园区、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余杭区司法局是余杭区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负责法治余杭(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工作;组织和协调、指导接边地区、县(市)及乡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宋石街106号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1号

(1)根据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负责市劳教所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3)负责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各地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和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台州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外(境外)在我市设立的律师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 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各部 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初审;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