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河法院现有干警135人,法官100人,其中本科学历115人,在读和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的10人。庄河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2001年、2002年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2003年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光荣称号;2005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并荣立一等功,以及多项大连市、庄河市的荣誉。黄海涛涌,法徽光耀,几多追求,硕果累累。庄河法院全体干警振奋精神,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乘着改革的强劲东风展翅高飞,创造着灿烂辉煌的明天。

抚顺县位于抚顺市的东南部,全县辖2镇6乡,总面积1649.37平方公里,人口14.45万。县人民法院位于抚顺市顺城区(因暂无县城)。县法院始建于1948年12月,1967年12月实行军事管制。1972年9月恢复法院工作,1976年以后,法院各项工作迅速发展。现有12个内设机构及3个派出人民法庭,干警51人,其他人员40人。近年来,县法院围绕“珍惜荣誉,努力奋斗,再创佳绩”这个整体工作思路,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增强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完成好审判和争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矗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4月1日。辖区总面积6179.3平方公里,人口44万。宽甸县法院现有在职人员86人。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院长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法警队、技术室、书记员管理处等18个部门,以及6个人民法庭。近年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和中院的指导下,院党组一班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位于盘锦市北城区,地处松辽平原南部,辽河入海口,渤海之滨,区域面积118平方公里,总人口23.3万,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于1985年成立。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92人,年均收案2000余件。内设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七个业务庭及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四个综合职能部门。多年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开拓进取,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抚顺市人民法院于1949年1月14日正式成立,1955年1月15日更名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坐落于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司法管辖1.127万平方公里,下辖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7个基层法院,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内设职能部门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管理处)、法警支队;政治部(干部处、宣教处)、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督查室、人大代表联络办、机关党委(工会);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基层建设指导办公室;技术处、老干部处、法官分院、法官协会。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负责申诉案件复查、审判监督和本院一审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指导基层法院工作。

建昌县人民法院地处我市最西部的建昌县城区内,辖区28个乡镇,276个村,2911个村民组。人口63余万,辖区总面积3195平方公里。法院现有干警87人,其中工勤10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5人。院内设机构:17个局、处、庭、室、队和4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法官55名,其中女法官7名,中共党员50人,非党5人,县人大代表1名,县人大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1名,县政协委员2名,县政协常委1名。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三) 制定法制宣传和普法及法律常识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 指导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和管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 (六) 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 参与指导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组织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八)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全市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及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组织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和监督系统内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执法、执纪情况。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40-5号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85号

县司法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狠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四个机制建设,积极为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一是健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理论素养的长效学习机制。以指导实践为目的,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骨干,以坚持自学为基础,不断增强党员的思想理论素质,以学习强素质、以素质强能力、以能力促工作,把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研究建立增强党员执政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教育机制。

大连市司法局是大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狱管理处(劳动教养管理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规处、法制宣传处、基层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社区矫正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组织处(宣传处)、干部处、纪委(监察审计处)、老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设有中共大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大连市委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大连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市局辖有6个直属单位和4个行业协会:大连市监狱、大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连市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连市公证处、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大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公证协会、大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大连市司法鉴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