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东区成立于2001年2月,辖8镇1乡2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金东经济开发区)。区域总面积661.8平方公里,人口30.3万。东邻义乌,南连永康,西接婺城区,是浙中城市群的重要核心区,也是金义黄金主轴的重要节点。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随着金东区的建立而成立。建院以来,先后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07-2008年度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先进集体”,2003年、2008年两次荣记集体三等功,被授予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组织、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先后获得过“省级卫生单位”、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市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贡献奖,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总支、双百结对共建文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鹿城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建院。目前,内设机构22个,另有东郊、西郊、藤桥3个人民法庭。编制总人数219人,现有干警183人,其中行政控编数182人现有159名),地方事业编制控编数37人现有24名)。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247件,办结25464件,同比分别上升33.5%和37%,收、结案数分别居全省法院第5位和第4位。其中,共办结刑事案件2072件,民商事案件11691件,行政案件143件,执行案件10598件。

桐庐县人民法院建院于1950年,坐落在美丽的富春江畔,内设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保障中心等15个主要职能部门,下有分水、横村、江南等3个人民法庭。

德清县人民法院坐落于德清县武康镇舞阳街,大楼占地20亩,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全院现有在编干警97名,设12个内设机构和武康、乾元、新市3个人民法庭。

武义县人民法院下设14个内设机构,3个人民法庭、1个巡回法庭,共有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0名。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武义”、“平安武义”,促进武义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近年来,我院在人员基本未增加的情况下,结案数逐年攀升,10、11、12三年逐年同比上升7.7%、7.5%、6.6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辖区内共有一个行政区(越城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区,合计人口88.38万人,面积346.85平方公里。院内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执行综合科、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书记员管理科、司法行政科等19个内设机构和袍江法庭1个派出法庭。共有在编干警123名(编制数为137名),事业编制17人,其他审判辅助人员70余人。本院审判大楼于1999年底启用,建筑面积7380平方米,共设有审判法庭25个。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永康市司法局是永康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共有5个内设科室,下辖8家律师事务所、一家公证处和12家法律服务所。 该局先后被司法厅记集体三等功二次。下属单位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 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 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管理和指导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 (4)负责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全市法律工作援助和“148”法律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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